关于恢复我市正常交通运输秩序保障道路交通畅通工作的通告
宣城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8号)
为进一步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恢复我市正常交通运输秩序、保障道路交通畅通工作通告如下:
一、2月23日12时前全面撤销辖区内所有高速公路出入口、收费站、服务区和国省干线公路上设置的检疫站点;全部开通封闭的高速公路出入口;对挖断和硬隔离的县乡村公路,立即修复和拆除,确保道路畅通。
二、在全市范围内所有高速公路收费站下道口外设置醒目标志,2月23日12时前由属地公安交管、交通执法、卫生防疫部门派员对湖北籍车辆人员、群众举报和数据分析研判等渠道发现的可疑车辆人员进行入境登记,开展“两查一测”(查来源、查去向、测体温)工作,无异常的立即放行,异常的由医疗卫生部门按疫情防控程序处理。
三、尽快有序恢复市域内县际班线、农村班线和城市公交、城乡公交、出租汽车等客运服务,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疫情决定;逐步恢复省际、市际班线客运服务。加强客流监测,合理安排客运班线售票线路和班次,并提前公告信息,方便群众出行。
四、公安机关开通应急运输保障24小时服务电话(0563-3030777),积极协助解决应急运输中出现的问题。
宣城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