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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市直单位效能工作考评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6-21 08:29

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效能建设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坚持党建与效能相互促进、相互融合,坚持共性考核与个性考核、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内部考核与社会评价相结合,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简便务实地评价市直各单位效能工作情况,着力解决少数干部“履职不负责、在位不作为、在岗不在干”等突出问题,真正考出压力、活力和动力,为“对标沪苏浙、争当排头兵”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

考评对象为94个市直单位,考评内容包括落实市委“对标沪苏浙、争当排头兵”推进宣城高质量发展重要决策部署、机关作风建设和社会满意度情况。

落实市委重要决策部署情况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相关部门参加考评。根据市委《关于“对标沪苏浙、争当排头兵”推进宣城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对照“五个高目标、十个对标提升”要求,重点督查各单位十大对标提升行动推进落实情况。年底,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根据督查情况向市直效能办提供考核分值。

机关作风建设分为明查和暗访两种形式考评。明查由市直效能办每季度组织效能监督员赴各单位开展考评,依据明查暗访考评办法,重点检查各单位转变工作作风、落实基层减负、用心服务群众、倾情服务企业、优化发展环境、严明纪律规矩,以及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从严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推动市直单位党建走在前作表率等情况。暗访由市直效能办组织效能监督员采取不定时查岗、模拟办事、办件跟踪等方式,随机检查各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在岗状态、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点名通报,责令整改并扣分。效能工作明查暗访情况随时报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问题突出的部门,市直效能办将进行约谈通报。

社会满意度情况分为社会评议、办件回访、窗口考评和投诉查核四种形式考评。

考评结果将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名次分别确定优秀、达标、警示单位。优秀单位予以通报表扬;被评为警示单位的,由市委或市政府分管领导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且单位年度综合考核不得评为“好”等次,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存在的具体问题由市直效能办督促整改。对市直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行为,影响单位效能、损害发展环境的,由其所在单位视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报市直效能办备案。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将考核结果作为考核市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宣城日报)

【责任编辑: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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