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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出台河长制有奖举报实施办法
来源:宣城新闻网 作者:特约记者朱于斌 发表时间:11-18 08:46

宣城新闻网讯 旌德县境内若发现水环境违法行为,社会公众及时举报,经核实还能获得奖金奖励。旌德县河长制办公室日前制定出台了《旌德县河长制有奖举报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水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和举报。

为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水污染安全隐患,严厉打击水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河长制工作有序推进,水环境得到持续有效改善,实现河道“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旌德县河长制办公室依据《旌德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了该《办法》,明确对全县境内所有河流、水库发生水环境违法行为,每个公民都有举报权利和义务。

《办法》详细列出了向河道、水库偷倒生活垃圾、在河道内毒鱼、炸鱼、电鱼以及从事非法采砂、破坏河道生态、堤防、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在河库周边从事集中式畜禽养殖且产生污水直排入河、向河道、水库偷排污水或不达标废水、其他严重影响水环境涉及居民生产生活安全等七大类水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范围,明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旌德县水务局河长办信箱、电子邮箱(jdswhzb@163.com)或举报电话(8022022)等方式,对旌德县域范围内流域水生态环境破坏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对符合奖励规定的线索,经核实无误,举报人可获50元—200元不等的奖励。(特约记者朱于斌)

【责任编辑: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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