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新闻网讯 8月20日,泾县榔桥森林派出所民警查处一起无证运输木材案。
当日上午9时许,该所接举报称:“有人从旌德县三溪镇古城村运输一车木材往榔桥镇方向行驶,怀疑无手续,望查处。”接报后,榔桥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调查。9时20分左右,派出所民警在榔桥镇马渡村205国道附近将运输木材的车辆查获。
经查,三溪镇村民徐某某心存侥幸,在没有办理木材运输手续的情况下,自己驾驶三轮车,从旌德县三溪镇古城村运输一车木材(松原木)到泾县榔桥镇。
徐某某其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系无证运输木材违法行为。该所予以徐某某没收其非法运输的木材的林业行政处罚。(通讯员:赵伟)
森林公安查处无证运输木材车辆
松原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