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新闻网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掌握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现状,预防和遏制自然保护地生态破坏问题,宣城市林业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委、农委、水务局等六部门联合开展了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的范围涉及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水利风景名胜区、鱼类种质资源保护区、地质公园、自然遗产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检查的重点是中央环保督察的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违法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地土地情况和自然保护地底数、现状数据,包括批复情况、管理机构设立、四至边界、确界立标、规划图件、各类自然保护地的交叉情况等。
经过自查统计,宣城市现有4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13个省级以上森林公园、3个省级湿地公园、5个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4个国家级水利风景名胜区、4个省级以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1个国家级地质公园、2个省级地质遗迹等36个自然保护地。
目前,宣城市林业局、国土局等六部门正在对各县市区开展的自然保护地自查情况进行督查。下一步将根据国家、省相关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自然保护地的管理,切实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守住生态保护红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