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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买回”10岁年龄 触犯法律被罚1000
来源:宣城新闻网 作者:高志文、王响宁 发表时间:06-18 10:53

宣城新闻网讯 一名男子为了让自己年轻一些,竟然花100元钱让自己年轻了10岁。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事却受到警方罚款1000元的处罚。

6月13日17时许,泾县公安局泾川派出所民警在泾县医院分院住院部执行巡逻任务时,发现一名男子形迹可疑,民警依法对其盘查。经检查,男子携带的钱包内有两张身份证,两张身份证的外观、字体、照片和材质均基本一致,唯一区别是出生年份不同,一张显示1957年出生,另一张显示1967年出生,一时难辨真伪。民警依法将该名男子传唤至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经查,持证男子名叫梅某某,是泾县蔡村镇居民,实际年龄61岁。据梅某某交代,其常年在外地务工,因年龄偏大就业困难,给找工作带来了很大麻烦,这让梅某某很头疼。正当梅某某为年龄发愁时,几个月前,他在芜湖市郊区一厕所内发现墙上贴有办证小广告,梅某某心想不妨做一张年龄小一些的身份证,方便自己在外务工。于是他花100元购买了一张1967年出生的“身份证”,这样自己的年纪瞬间就年轻了“十岁”。可是,梅某某“年轻”的“身份证”还没派上用场就被民警慧眼识破。

鉴于梅某某的行为涉嫌购买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法》相关规定,警方依法对其处以行政罚款一千元整的处罚,并对其购买的假居民身份证予以收缴。(高志文、王响宁)


【责任编辑: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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