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新闻网讯 为增强地方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提高立法质量,今年2月8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发布通知,公布《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3月10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微信公众号三种方式提出修改意见。
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共分总则、文明行为基本规范、鼓励与促进、实施与监督、法律责任六章四十三条。
关于公开征求《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