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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的力量深入人心——我市2017年法制工作综述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1-19 10:19

肩负使命促发展,依法履职谱新篇。

2017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主线,统筹协调,重点推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司法行政改革发展,全市法制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加快建设平安宣城提供法治保障。

依法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7年以来,市司法局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核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执行各项工作亮点频频——

合法性审查机制日趋健全。为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市司法局出台了《宣城市司法局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和《宣城市司法局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等制度,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必须经过调查研究、提出方案、听取意见等程序,进入决策阶段按照确定议题、准备材料、酝酿意见、充分讨论等七项程序,严格做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同时积极规范权力运行,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市、县两级司法行政系统均建立了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实现了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行政执法质量全面提升。为进一步推进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2017年年初,市司法局发布了全年的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制定完善了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的“两单一库”信息。与此同时,市司法局法制科会同市矫正科、基层科、公律科等执法科室组织开展了3次执法检查活动,突出重点领域监督,确保执法公正公平。同时强化全系统法制工作指导,明确法制工作分管领导和法制员,全系统执法机构和司法所均配备法制联络员。

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不断创新。2017年3月,市司法局在全市建立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一案一报制度,要求各县市区司法局及局机关各科室严格执行案件报告制度、及时报送办案意见建议、加强行政案件能力建设。在此基础上,该局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工作室,明确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和用语规范,推行现场执法活动视音频记录制度,进一步提升了该局的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完成信用信息公开是扎实推进依法执行的关键一环。在积极规范权力运行方面,2017年以来,市司法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梳理并公开权力清单,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健全信用信息体系,目前已在信用宣城网站、市统一电子政务平台、司法行政网站公示了120余条信息。

基础工作有突破,重点工作出亮点。为提高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工作水平,2017年,市司法局建立全省首个行政执法工作室。

据介绍,作为全市首个行政执法工作室,多功能定位成为了它首要的特点。行政执法工作室主要用于行政处罚案件的谈话取证,行政复议案件的接待记录,国家赔偿、司法救助等案件的接待记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训诫谈话,局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干部进行约谈记录,信访、投诉案件的接待记录以及定期存放执法档案等。

与此同时,行政执法室还实行动态化管理。在此过程中,市司法局建立司法行政干警执法档案,一人一卷,动态管理,全程监督。

人民监督员工作取得新进展

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

犯罪嫌疑人肖某系某企业法人代表,因涉嫌行贿罪,于2017年11月14日移送审查起诉。经依法审查,2012年2月,犯罪嫌疑人肖某为借得调头资金向时任某政府领导送予其公司1%的股权18.8万元,2014年4月至2015年8月期间,犯罪嫌疑人肖某分三次将转让给某政府领导的股权及利息给付给某政府领导。在某政府领导案发后,犯罪嫌疑人作为证人承认了上述事实。

承办单位宣州区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肖某涉嫌行贿犯罪,但具有坦白、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受贿行为的量刑情节,且犯罪情节轻微,案发后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根据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12月26日,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宣城市司法局组织3名人民监督员对该案进行监督评议。评议中,3名人民监督员认为,嫌疑人肖某涉嫌行贿犯罪,但具有坦白和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受贿行为的情节,并且案发后归还了调头资金,没有造成经济损失,建议对肖某做相对不起诉处理。

2017年12月28日,宣州区检察院检委会就该案进行表决,采纳了人民监督员意见,决定对肖某做相对不起诉处理。

一起普通的案件,正是因为有了人民监督员的参与变得与众不同。参与监督评议的人民监督员表示:人民检察院能够认真对待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意见,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按照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作出决定,体现了对人民监督员工作的重视和接受监督的诚意。

“通过监督,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更加了解,对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更有信心。”一位人民监督员也深有感触地说,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评议,展示了检察机关的办案作风,有很好的示范和指导作用,有利于促进检察机关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增强案件处理的透明度。

为加强人民监督员工作,近年来,市司法局修订完善了《宣城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培训、奖励、惩戒、退出等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与此同时,市司法局还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将人民监督员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此外,该局制定出台了《宣城市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监督评议费用管理办法(试行)》,使人民监督员经费使用更加透明合理。

进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实现新作为。

展望新的一年,市司法局将以创建依法行政法治示范单位为统领,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不断加强法治监督,贯彻落实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水平,推动全市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记者 顾维林 通讯员 程芙蓉)

【责任编辑: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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