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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首次发布绿色发展指数排名 宣城第四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发表时间:01-19 08:47

原标题:安徽首次发布绿色发展指数评价各市发展质量(表)

1月18日,安徽省统计局、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环保厅、安徽省委组织部联合发布《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公报》,首次公布了2016年度各省辖市绿色发展指数,排名前5位的市分别为芜湖、黄山、马鞍山、宣城和合肥。

根据2017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我省建立各省辖市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年度评价、五年考核机制,以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其中,年度评价依据确定的安徽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计算各市绿色发展指数。2017年9月,省统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完成了首次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从公众满意程度和绿色发展指数两个角度,综合评价当年各市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情况。

据悉,2016年各市绿色发展指数按从高到低排序为:芜湖、黄山、马鞍山、宣城、合肥、铜陵、安庆、蚌埠、池州、六安、滁州、亳州、淮北、淮南、阜阳、宿州。

从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来看,公众满意程度排名前5位的市分别为黄山、池州、六安、宣城和滁州。

从构成绿色发展指数的6项分类指数结果来看,资源利用指数排名前5位的市分别为芜湖、宿州、蚌埠、宣城和亳州;环境治理指数排名前5位的市分别为马鞍山、合肥、淮北、芜湖和滁州;环境质量指数排名前5位的市分别为黄山、六安、芜湖、铜陵和马鞍山;生态保护指数排名前5位的市分别为黄山、安庆、池州、合肥和宣城;增长质量指数排名前5位的市分别为合肥、芜湖、马鞍山、蚌埠和铜陵;绿色生活指数排名前5位的市分别为铜陵、合肥、芜湖、马鞍山和滁州。

省统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开展年度评价,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系列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对于完善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引导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正确发展观、政绩观,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年度评价工作重在引导各市牢固树立生态文明意识,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是督促和引导各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示器”和“风向标”,对于推动实现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具有重要意义。(记者  汪乔 实习生 李安琪)

表1 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排序

注:本表中各市按照绿色发展指数值从高到低排序。


表2 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分值

附注:

一、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按照《安徽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实施,绿色发展指数采用综合指数法进行计算。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包括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公众满意程度等7个方面,共51项评价指标。其中,前6个方面的50项评价指标纳入绿色发展指数的计算;公众满意程度调查结果进行单独评价与分析。

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绿色产品市场占有率(高效节能产品市场占有率)和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增长率等3个指标,2016年暂无数据,为了体现公平性,其权数不变,指标的个体指数值赋为最低值60,纳入指数计算。

对有些市没有的地域性指标,相关指标不纳入绿色发展指数计算,其权数分摊至其他指标,体现差异化。

三、公众满意程度为主观调查指标,通过省统计局组织的抽样调查来反映公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程度。“公众满意程度”分值为调查中表示满意和比较满意的人数占调查人数的比例。

四、本公报由省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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