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新闻网讯 经过近一年时间的调查取证,2017年11月20日,泾县公安局依法将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嫌疑人应某移送泾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同时,追回涉案税款52万余元。
经查,2015年6至11月,宣城创玺铸造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应某(男,58岁,浙江省台州市人)在明知没有真实货物往来的情况下,通过中间人黄某(男,29岁,福建省泉州市人,另案查处)居间介绍,以开票金额9%至10%的价格,在厦门市三家空壳公司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43份,涉及销售金额421万余元,税额71万余元,价税合计493万余元。
在本案侦办过程中,侦查员发现犯罪嫌疑人黄某介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1起的犯罪事实,涉案金额达4800余万元,税额达680余万元。目前,泾县警方已对犯罪嫌疑人黄某批准逮捕,案件侦办和追赃挽损工作正在进行中。(杨安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