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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意见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9-22 09:10

近期,我市出台“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意见,从目标任务、主体责任、资金保障、考核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明确目标任务。到2020年,实现市本级所有乡镇、其它县市85%的乡镇通二级公路,3A及以上景区通双车道公路;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经费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乡级专职人员落实到位;养护经费足额得到保障,农村公路列养率实现全覆盖,中等路以上比例不低于75%;全市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水平达到部级AAAA及以上标准的县市区不少于5个,区域内城乡道路客运车辆公交化率达到70%以上,区域内距县城20公里范围内的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运行率达到80%以上,100%的中心城镇建成客运站、换乘站或候车亭,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客车通达率100%。

明确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的主体责任,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公路资金保障机制,健全“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明确资金保障。农村公路养护经费全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日常养护经费县道每年不低于8000元/公里,乡道不低于4000元/公里,村道不低于1500元/公里,养护工程配套资金足额到位,并建立适度增长机制;自2018年起,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用于“四好农村路”以奖代补。

明确考核管理。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并明确考核指标体系,实行以奖代补。县级政府要将农村公路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明确奖惩措施。(李绮芸)

【责任编辑: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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