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电视点播|专题专栏|视听|长三角 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郎溪县法院公开审理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来源:宣城新闻网 作者:何盼 发表时间:06-22 08:44

郎溪县法院公开审理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十二省检察院、“两代表一委员”及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旁听

6月21日,郎溪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少春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该县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当庭判决林业局怠于履行森林资源保护行政职责违法。安徽、重庆、河北等12个省级检察院相关业务庭室人员、“两代表一委员”、郎溪县各行政执法单位负责人等共160余人现场旁听庭审。

旁听

2014年4月至2015年9月,江苏省溧阳市江山矿业前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锋公司”)在安徽省郎溪县凌笪乡方里村林场处,非法越界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经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22地质勘察队现场勘测,前锋公司非法越界开采活动造成方里村林场前锋山形成采坑一处,采坑上口面积约18361.53平米。

2015年11月6日,郎溪县国土资源局函告被告郎溪县林业局,前锋公司存在越界采矿毁林行为,并建议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共同打击违法行为。但是,郎溪县林业局未及时启动行政监管程序,依法查处涉案林业违法行为,怠于履行职责。2017年2月20日,郎溪县人民检察院以检察建议督促被告履职监管后,郎溪县林业局虽对涉案林木毁损情况进行了调查评估,但仍没有依法责令前锋公司补种树木,也未采取其他有效措施督促前锋公司修复被破坏的森林资源,涉案被毁坏的林木至今未被补种,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

郎溪县检察院遂向郎溪县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确认被告郎溪县林业局怠于履行森林资源保护行政职责违法,并判令被告履行森林资源保护行政职责,对前锋公司非法采矿损毁林木植被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主审

法院经审理认为,郎溪县林业局作为本行政区域内负责林地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检察建议书的内容未完全落实,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在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之时,仍处于受侵害状态,其作为行政公益诉讼被告的主体适格。依据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在案外人前峰公司因非法采矿毁损林木植被被审查起诉后,以及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郎溪县林业局履行了相关监管职责,故公益诉讼人主张确认郎溪县林业局怠于履行森林保护监管职责的行为违法,具有事实与法律依据。

宣判

法院当庭依法判决确认被告郎溪县林业局怠于履行森林资源保护行政职责违法,责令被告郎溪县林业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对前峰公司非法采矿损毁林木植被的行为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庭审过程节奏紧凑、进程流畅、秩序井然。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围绕庭审案件展开了热烈讨论,认为此次公开旁听庭审活动也是一次鲜活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堂,大家通过零距离地旁听庭审,真切地了解了行政公益诉讼的审判流程,进一步增强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有助于提升各单位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推进法治郎溪建设的进程。(何盼

【责任编辑:柳生】

用户评论

已有0人评论
    新闻快报 阅读全部
    社会万象 阅读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