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新闻网讯 近年来,旌德县遭受多次较为严重的洪涝灾害,造成水毁水利工程严重,暴露出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短板。为此,该县本着“建重于防、防重于抢、抢重于救”的原则,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多点发力,补齐短板,第一时间打响灾后水毁水利修复大会战。截至目前,该县修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56处,堤防护岸7.7km,塘坝及灌溉设施168处,占计划修复任务56%。
理清思路,落实责任。该县按照“建档立项、挂图作战,系统规划、分类施策,远近结合、急用先行,规范程序、落实责任,不等不靠、先建后补”的基本思路,结合全面摸排掌握的灾后水毁水利等基础设施情况,本着应急和谋远并重的原则,编制完成了《旌德县灾后重建与水毁水利工程修复实施方案》,制定了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塘坝、堤防、灌溉设施等5分类水毁修复任务清单,谋划一批打基础管长远补短板的灾后水利重建项目,建立台帐档案,实行挂图作战。同时成立成立了高规格的灾后重建与水毁修复领导组,构建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每个项目都有人去抓、管、促、盯,实行严格问责制度,切实抓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筹措,人力调配,环境协调,推进实施等工作。
严格程序,科学规划。该县专门召开灾后重建项目安排专题会议,出台了《旌德县灾后重建项目管理办法》,编制完成了《旌德县灾后重建项目规划》,各乡镇结合实际编制了灾后重建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县灾后重建项目总法人、授权法人,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四制”管理规定,强化建设、勘测、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各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政府监督的四位一体的质量管理体系。单项工程50万元以下必须严格审批,超过50万元的必须进行招投标。单项工程100万元以上的,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书,由发改委组织专家进行审查批复,确保项目科学实施。县水务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按职能加强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服务,强化质量巡查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落实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质量和安全责任,加强施工过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
创新机制,落实资金。创新水利建设投融资机制,强化信贷资金支持。结合实施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5588”行动计划,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县政府积极争取农发行贷款人民币2.0亿元,主要用于水利、交通、学校、急应中心等灾后基础设施建设,目前第一批贷款资金1.23亿元,已落实到各乡镇启动实施。同时农发行融资3.3亿元,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支持水利薄弱环节设施建设,目前贷款资金已落实到位2.0亿元。同时紧紧抓住安徽省实施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机遇,积极争取省级以上预算内专项资金。截止目前,旌德县徽水河版书段、玉溪河大礼段、山坝河云乐段、玉水河白地段、浣溪河俞村段等5条中小河流治理已列入安徽省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项目实施方案;浣溪水库已列入国家新建小型水库规划;黄坑、汪家坞等14座水库列入国家规划重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规划。(特约记者朱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