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了依法治国的新坐标,标志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入新阶段。我们要深刻领会四中全会 《决定》的内涵、要点和明确的工作方向,以全新的理念和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升思维、指导实践、破解难题,努力走出一条适合自身特点的法治建设新路子,为推进宣城市“11331”发展思路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四中全会鲜明提出一个重大论断,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条道路的核心要义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党的领导要具体体现在正确处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市的关系、正确处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和确保司法机关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关系上。要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遵宪守法作为干部德才素质的重要标准,把法治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把法治建设成效和依法履职情况考准考实,作为干部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把握依法行政这个重点。法之贵,在于行。各级政府要带头执法守法、依法行政,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该做什么,都要于法有据。任何事情只要是违法的,不管做成什么效果,都是不可行的。要把合法作为行政决策的第一要件,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民主协商、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建立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将决策过程置于法治框架内。要按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的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实行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制度。要规范和监督权力运行,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充分发挥法治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最近,我市专门筹备建立了律师专家库和律师服务团,大力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市政府所有市长对口配备了法律顾问,更好地让法律专业人才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守住公正司法这个防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之不公,国必衰亡”。坚持把司法公正作为生命线,让司法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工作和环节入手,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重点,推动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要以基层政法部门执法一线、热点岗位为重点,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司法为民,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执法不公正、不文明、不规范和群众打官司难、执行难等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打牢全民守法这个基础。把法治上升到信仰的高度,教育引导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践行法治的新风尚。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尚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做依法办事的表率。广大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要时刻绷紧法律这根弦,不能有任何超越法律、规避法律的侥幸心理。要着力在广大群众中树立法律的权威,养成法律习惯,善于依法维权,明白无理不能取闹、有理也要依法理性表达,坚决改变“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法律意识不会自发产生,必须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要采取多种形式,注意用身边的人和事,开展生动活泼、贴近群众的普法宣传活动,努力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全民法律素质,加快构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
抓好队伍建设这个关键。坚持严管队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狠抓能力素质提升,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严格落实执法责任“终身制”,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同时,要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作者系中共宣城市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