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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出台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
来源:宣城新闻网 作者: 发表时间:09-09 08:28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意见》,深入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近日,市委制定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是市委在认真学习研究贯彻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前提下,借鉴外地经验,结合宣城实际制定出台的,为我市今后几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定了主线和基调。主要内容分为五大部分,从总体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坚决有力惩治腐败、科学有效预防腐败、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重点阐述惩防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实施办法》在目标任务上,体现了可预期性。提出“经过不懈努力,到2017年,按照《工作规划》和《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取得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在工作思路上,体现了可操作性。制定《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将《实施办法》细化分解为122项工作任务,每项工作任务均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并逐项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在工作着力点上,体现了针对性。突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针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薄弱环节,提出了建立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向市委述责述廉报告以及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制度、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深入开展对市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针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提出了推行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按要求做好县(市、区)委权力公开工作。针对一些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办案力度还不够大的问题,提出了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完善线索集体排查机制、重视办案队伍建设等安排。

《实施办法》还着力构建六大体系。一是构建完善作风改进持续保障体系,实现作风建设常态化;二是构建完善违纪违法行为惩戒体系,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三是构建完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体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四是构建完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五是构建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系,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六是构建完善防范腐败改革创新体系,继续深化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消除滋生腐败的体制弊端。

为扎实推进我市惩防体系建设,《实施办法》要求各级党委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和组织协调职能,健全分工协作机制,增强整体工作合力,加强分类指导,强化检查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郑晓军)

【责任编辑:陆厚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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