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新闻网讯 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从今天起,宣城市区出租汽车起步价由此前2公里5元调整为2.5公里6元,同时建立出租车运价与车用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
为疏导出租车运价矛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安徽省政府定价目录》和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3〕1246号文件等有关规定,综合8月29日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意见,经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市区出租车运价进行调整,调整后出租汽车运价从2013年10月28日起执行。
调整市区出租汽车运价:(一)将出租汽车起步价由现行2公里5元调整为2.5公里6元。(二)将免费等候时间由5分钟调整为4分钟,4分钟后每分钟等候费由0.30元调整为0.5元。车公里单价、免收空驶补偿费里程、夜行费、通行费等不作调整,仍按原标准执行,即:车公里单价为每公里1.70元;免收空驶补偿费里程为8公里,超过8公里,按车公里运价加收50%空驶费;当日22:00至次日6:00为夜间行车,夜间行车基价加收1元夜行费;乘客在租用出租汽车期间发生的通行费(过桥、过路、过渡)由乘客承担。
与此同时,我市建立出租车运价与车用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以我市车用天然气现行价格4.05元/m3为基期价格,当气价上调超过基期价格时,原则上气价每增加0.40元/m3,经市政府同意车公里运价上调0.10元;当气价下调时,车公里运价按此比例相应下调。为避免出租车运价频繁调整变动,启动联动机制后运价调整的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