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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林长制激发增绿增效新活力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作者:唐海兵 张一粟 发表时间:07-13 08:54

天赋皖南,安徽省宣城市山水秀丽俊美,文化底蕴深厚,有“上江人文之盛首”的美誉。宣城市委、市政府不满足宣城的区位自然优势,全面推行林长制,宣城的荒山变青山、青山变宝地,绿水青山成为群众的幸福靠山。去年,宣城市山区农民人均林业综合收入3885元,增长12.3%,高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自去年3月起,宣城市委、市政府把探索推行林长制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项目,并于7月出台《宣城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从建立完善机制入手,先行先试。宣城市全面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林长联动体系,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市级总林长,全市共设立总林长和副总林长28个、市级林长20个、县级林长113个、乡镇林长414个、村级林长1422个,落实护林员4613名,实现了林长制全覆盖,确保“一山一坡、一园一林”都有专员专管。

宣城市还建立了全推进的工作落实机制和全链条的考核督察机制。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宣城市市级林长会议制度》《市级林长工作制度》《市级林长制办公室工作制度》等5项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督促相关单位协同推进林长制工作。在具体实施中,宣城市围绕“建、管、用”,在全省较早出台林业“双增”、湿地保护、禁止毁林种茶等“1+N”配套政策,计划5年投入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林业“双增”工程,推动林长制真正落到实处。

宣城市还制定了《林长制考核办法》,将林长制工作作为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全市建立了林长制信息通报、定期巡查、工作督察制度,将考核督察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政绩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市委、市政府出台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明确对造成林业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现在是山有人管了,林有人护了,不砍树也能致富了。”这是宣城市群众对林长制的由衷赞叹。

旌德县率先在全省县级层面推行林长制。林长制被旌德县委、县政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党政领导班子政绩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旌德县林业局局长徐文胜说,只要出现森林资源负增长或发生重大破坏森林资源事件,就会实行“一票否决”,并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格问责。固镇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单志刚在林长制改革中担任了林长职务,他的最大感受就是:“以前对林业是‘听戏看戏’,现在必须‘演戏唱戏’,确实不一样了。”五河县朱顶镇林长安庆杰说,实行林长制以后,群众发现问题就会主动反映,现在每天都能接到十几个群众来电。

林长制让宣城市林业管理体系发生了新变化,山由过去的林业部门一家管变成党政领导一起管,由一家一户管变成全社会共同管,由“管不好”变成“管得好”,由“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变成“既见树木、又见森林”,形成了市县林长抓示范、乡村林长抓实施、“民间林长”抓经营的生动局面。正是这种新的林业管理体系,有力推动了宣城市的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去年,全市林木采伐量比上年减少近20%。

宣城市还把推进林长制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大力发展林业产业,推动“林业+”“森林+”。

泾县推行林长制结合林业生态扶贫工作,积极鼓励和扶持贫困户发展油茶和“油茶+覆盆子”混交的林业产业模式,吸纳贫困户就业,增加收入。宁国市依托丰富的森林资源开发森林全产业链,将林长制工作与农村“三变”有机结合,大力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股份制公司、家庭农场、森林人家、乡村民宿等新型经济体,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带动农民增收。郎溪县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优先将贫困村(贫困户)的新造林地纳入长防林项目规划,实施财政补助。同时,引导贫困地区依托资源发展特色林产品基地,推进能人、大户开展林地流转,鼓励优先发展林下种植业、养殖业,将林业产业作为扶贫脱贫的有效手段。

【责任编辑: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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