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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试点农房抵押贷款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发表时间:10-19 14:48

2015年12月,宣城市宣州区被列为“全国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市、区)”。根据中央要求,宣州区积极创新改革思路,着力推进五大体系建设,把农房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不断推向纵深。截至2017年9月底,累计发放农房抵押贷款478笔、7824万元。

一是建设工作支撑体系。全面推进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和住房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根据农户申请及时办理农民住房不动产权证。参照城市房屋抵押登记办法,对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进行抵押登记,完善他项权利证书的发放和登记注销程序,招标确定全区乡镇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和数据库建设第三方服务机构。目前完成农房外业测绘、权籍调查15.1万户,公示12.1万户,已缮证8万本,基本完成农房发证工作。

二是建设金融服务体系。联合市人行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涉农金融机构政策性保险增信业务,支持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农房抵押贷款试点。皖南农商行、湖商村镇银行推出“宅易贷”等信贷产品。目前试点业务银行已由皖南农商行1家扩展到4家。

三是建设市场流转体系。实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价值评估制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网上征集,审查确定6家房地产评估机构入库资格。组建包括农民住房在内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完善抵押住房处置机制,对因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债务,需要依法行使抵押权的,在保障农民基本居住权的前提下,通过贷款重组、按序清偿、房产变卖或拍卖等多种方式处置抵押农房。扩大抵押农房处置的范围,变卖或拍卖的农民住房,受让人扩大为宣州区户籍居民。

四是建设风险缓释体系。区民政局完成全区农民住房保险工作,将农房抵押贷款纳入“4321”新型政银风险分担体系。区国土分局、区金融办联合狸桥镇探索建立农房收储机构,对不良贷款形成的抵押农房无法流转变现的,按照市场化方式进行收储处理。

五是建设政策保障体系。构建了从农房确权发证、抵押登记、处置流转等环节的一整套政策体系,为农房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宣城银监分局研究制定了差异化监管政策。区金融办将农房抵押贷款纳入金融机构年度考评体系当中。

【责任编辑:zhangling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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