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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出台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意见
来源:宁国新闻网 作者: 发表时间:04-13 16:26

  日前,宁国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部署推动、部门依法监管、行业诚信自律、社会各方协同、公众积极参与”的食品安全治理格局。

  《实施意见》共16条,从深刻认识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重要意义、强化党委食品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强化政府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强化部门的食品安全责任和保障措施5个方面,进一步强化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就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等做出了具体安排。

  强化党委食品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强调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委工作重点和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党委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制度、调研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各级党委每年至少听取1次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实地指导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

  强化政府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要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切实履行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法定职责,实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逐级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经费保障,主导解决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同时要切实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作用,要根据同级党委、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的工作部署,每年召开1—2次全体会议,研究食品安全工作。

  《实施意见》还就强化部门的食品安全责任以及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提出保障措施。各级党委、政府相关工作部门对主管行业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负有管理责任,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其他相关工作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同时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落实“一岗双责”,要严格督查督办,建立警示通报和约谈制度,对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予以警示通报、约谈;强化监督问责,对不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或者阻碍干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行职责,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对党政领导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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