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1日,宁国市法院第五审判庭内,执行干警正在清点人数,发放执行款,赶在春节前将207300元工资发到113名农民工手中。
2012年起,宁国市某大型禽业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陆续拖欠工人工资。2015年11月10日,工人们向法院申请执行,经执行法官协调,该企业与农民工代表达成分期给付协议。2016年2月3日,工人们拿到工资的40%,共计23万元。
再次临近年关,为了让广大农民工能够尽早拿回血汗钱,增加农民工的信心,执行法官多次到企业走访查探,寻找线索,同时与企业负责人联系,督促其尽快履行。经查找,企业部分厂房已经出租,通过扣划房租等强制执行措施,执行法官拿到执行款,并立即联系农民工来到法院,领取工资。
“虽然钱不多,但都是我们的血汗钱,现在如期拿到钱,让我看见了希望,可以安心过好年了。”揣着领到血汗钱,农民工抑制不住激动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