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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自制火药枪 触犯刑法上公堂
来源:宣城新闻网 作者:肖世敏  李秀明 发表时间:09-23 17:04

宣城新闻网讯 宁国的项某多年来一直在家务农,  缺乏相应的法律常识,竟利用父亲生前留下的枪托,自己捣鼓出一把火药枪,最终项某因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判刑。

2013年12月20日,项某因从家中往山顶放置“电猫”所拉的铁丝网,被行政拘留三日。然而,此次拘留并没有引起项某的重视,2014年11月至2015年10月期间,向某再次违反法律规定。项某的父亲生前留下一柄枪托,为试试自己的能力,项某打算自己动手组装出枪支,于是项某从自行车、煤气灶、茶叶机等工具上拆下弹簧、镀锌管、橡胶把、塑料软管等零部件,安装到枪托上,一段时间后,项某成功自制出一把火药枪。沉浸在喜悦中的项某并未意识到自制枪支的严重性,随后,为了试验枪支效果,项某带着该枪上山猎捕了数只野山羊。虽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但项某的行为仍构成犯罪,而且经鉴定,该枪支是以火药为动力推动弹丸发射的非制式枪支。

宁国市法院经审理认为,项某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私自制造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项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当庭自愿认罪,但其曾被行政处罚,属有劣迹。鉴于项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宁国市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对查扣的自制火药枪予以没收。

【责任编辑: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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