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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认定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1-19 08:40

近日,从省有关会议上传来喜讯,绩溪县以高分顺利通过了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

1月5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督导检查组到绩溪县,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实地核查了有关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校际间均衡状况以及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工作情况等,并通过不同层次的座谈会开展了公众满意度调查。督导组认为,绩溪县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创新发展思路,积极探索创新资金投入渠道,破解山区小县办优质教育的难题,教育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发展条件明显改善,城乡义务教育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基本达到了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

据了解,绩溪县现有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7所、小学教学点13处,12年一贯制民办学校1所,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9723人。该县全县小学、初中所有公办学校均达到省定办学基本标准,其中,“校校通”、“班班通”覆盖率100%,保证每一位专任教师都拥有专用计算机,生机比达8.5:1,生均图书册数、生机比达到并超过省定标准,多媒体教室完成全覆盖,教育信息化水平走在全省前列。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校际间差异系数均达到基本均衡要求,校际间差异系数小学和初中分别达到0.484和0.401;2015年10月省检公众满意度调查中,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满意度达98%。(朱孝龙 记者 瞿佳龙)

【责任编辑: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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