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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信用卡诈骗40余万元被警方逮捕
来源:宣城新闻网 作者:汪丽敏 发表时间:08-11 09:06

宣城新闻网讯 经泾县人民检察院批准,2017年8月10日,泾县公安局依法对实施重大信用卡诈骗的泾县桃花潭镇厚岸村犯罪嫌疑人王某执行逮捕,一起涉及10余家银行、40余万元透支款的重大信用卡诈骗案件成功告破。

2017年4月10日,泾县桃花潭镇青年女子查某到泾县公安局报案称,从2013年底开始,其朋友王某使用查某多张信用卡套现,共欠银行本息40多万元且无力归还。接报后,泾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立即立案侦查。但因犯罪嫌疑人王某外逃,案件侦破工作陷入僵局。为尽快破案,办案民警多次做王某亲属工作,希望亲属动员王某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在民警的积极劝说下,2017年7月6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在其亲属陪同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其涉嫌信用卡诈骗的违法犯罪事实。

经查,2013年年底至2017年5月间,犯罪嫌疑人王某先后使用查某的8张不同银行信用卡和自己的4张信用卡套现消费,共计套现本息40余万元,其中本金30余万元。银行通过多种方式催收,但王某始终未归还套现款和应当承担的利息。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信用卡持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在1万元以上,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认定为“恶意透支”,依据相关规定按涉嫌诈骗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将持卡人的不良信用记录录入诚信黑榜。

在此,方提醒信用卡持有人应当根据银行规定依法使用、妥善保管信用卡,防止触犯法律法规而受到惩处。(汪丽敏)

【责任编辑: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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