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新闻网讯 6月5日晚21时20分,正在执行二级巡逻防控的旌德交管大队蔡家桥中队民警巡逻至三溪镇南丰新村路段时,发现三溪镇上官吴方向有大面积火光,民警立即赶到现场(205国道1487公里处)发现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着火了,周围还有许多围观群众且国道路面还有车辆通行。民警立即下车,一边疏散围观人群一边与消防部门联系,同时,民警在现场200米外两端摆放反光锥筒,进行车辆临时管制。当晚21时40分,旌德交管大队连同消防部门合力将大火扑灭,之后民警在车辆两端摆放交通事故指示牌及反光锥筒并指挥留滞车辆间断通行。
民警通过询问驾驶人方某得知:2018年6月5日,驾驶人方某在南陵装载了一车大米,准备运往屯溪,21时18分,当其驾车行驶至205国道1487公里处时,车辆突然爆胎起火,驾驶人方某慌乱之下只知道去找水源灭火,并没有去报警,结果火速蔓延速度过快,很快驾驶人就控制不住火情,此时正好正在巡逻的蔡家桥中队民警已赶到现场并且联系了消防部门,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扑灭了大火,不仅帮助驾驶人挽回了一点经济损失而且此次燃车事故未造成交通拥堵及人员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