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传媒网讯(网纪)国土资源部27日发布《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对全国各城市工业用地划分了等级(1-15等),并确定了相应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每平方840元按等递减至60元),宣城市所属五县一市一区也在其中。
在《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中,宁国和宣州区的土地等别最高,为10等,工业用地最低出让价为每平方米168元;绩溪、泾县为12等,每平方米最低为120元;广德为13等,最低为96元;旌德、郎溪为14等,最低为84元。
据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