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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金华:公正无私铸忠诚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7-23 19:44

 
吴金华在工作中

  吴金华,1963年生,现任郎溪县人民检察院法警队队长,三级警督,1993年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先进个人,2007年1月省人民检察院优秀司法警察,2007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司法警察。
  因为工作性质的原因,检察机关司法警察曝光率较低,但他们的工作却举足轻重,担负着保障办案安全,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等重要职责,是维护检察工作秩序和法律尊严的“先锋队”。1985年,22岁的吴金华结束了军旅生涯踏入社会;5年后,他穿上了警服,成为郎溪县人民检察院的一名司法警察。1999年,该院成立法警队,他被任命为首任队长。
  “为人民群众当法警、当人民群众满意的法警,这是我多年来的执著追求”,吴金华说。
  
早在1991年,郎溪发生了特大洪涝灾害,当时任法警兼驾驶员的吴金华冲在抗洪抢险第一线,忍着慢性胃炎的病痛,不顾父亲年迈、爱女生病,连续奋战18天,出色完成了县检察院抗洪救灾任务,先后被省检察院宣城分院和郎溪县委、县政府授予三等功和“抗洪救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有困难,冲在前。2004年6月份,在办理原公安人员熊某涉嫌贪污一案时,遭遇了比较棘手的难题。原来熊某畏罪抵触情绪较大,又逢病后手术不久,拒绝进药进食,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吴金华主动为他准备了可以躺着的长沙发,并掏钱为其买药、定制病号饭,耐心细致地做感化工作,最终让熊某交代了其贪污公款7万元的犯罪事实。
  
法警执行任务往往与犯罪嫌疑人“面对面”,吴金华坚守“清正廉洁、公正执法”的原则。多年来,吴金华执行任务上千次,未办过一起人情案、关系案,也未发生一起态度蛮横、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
  
作为队长,打造一支过硬的法警队伍也是吴金华的职责。早在2002年,他就在全国较早提出由法警保护出庭检察官安全和维护检察院工作秩序的工作思路,将有业务专长的法警分派相关业务部门协助工作,协助办理用警手续,跟踪警务实效,有效避免了“检警不分”的不良后果,得到上级部门的肯定。几年来,法警队共派警任务1248次,出警1933次,全部圆满完成了任务,未发生一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自残、脱逃等责任事故。2007年,法警队荣获第二届安徽省检察机关优秀法警队称号,吴金华也跻身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司法警察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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