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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撞上电动车 停一旁的车要担责?

交警:机动车违停妨碍了其他车辆行车视线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李萌 发表时间:12-18 13:09

一起看上去与自己无关的交通事故,却要承担责任,这是怎么一回事?12月17日记者获悉,近日马鞍山市交警部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结合实际情况,对一辆违停间接引发事故的机动车判定了事故责任。

12月15日下午14时许,马鞍山交警雨山大队接到事故警情,称该市贵都西苑小区东门轿车与电动车相碰。民警到场询问得知,电动车驾驶人董某行至贵都西苑东门时避让小区驶出的轿车不慎摔倒,双方皆因小区门口违停的一辆斯柯达轿车挡住视线而未及时观察到对方。

事故发生后,斯柯达轿车随即离开现场。民警通过现场勘查和查阅监控发现,这辆斯柯达轿车违法停车的确是引发该起事故的重要因素,于是通知该车驾驶人前往警队协助调查。

斯柯达轿车驾驶人郭某到场后,一直辩解称自己没有碰到事故双方车辆,不认为自己在事故中负有责任。民警当场判定轿车司机李某驾驶轿车未注意观察避让,负事故主要责任,郭某机动车违停妨碍其他车辆行车视线,负事故次要责任,董某驾驶电动车正常行驶无责。

在交警的耐心解释和宣教下,郭某最终认同了自身事故责任。交警提醒:交通违法行为可能导致道路事故的发生,即便车辆没有与他人直接发生接触,也会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靳琼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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