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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法治] 交通违章动歪心思 被骗财物后悔莫及
来源:宣城新闻网 作者:(陈玉萍 发表时间:06-19 11:01

日前,郎溪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梁某龙、张某强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和二年六个月,各处罚金二万元。

2019年5月31日,被害人姜某某因使用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被江苏省常州交警查获。由于担心被交警部门处罚,因此动歪心思找到被告人梁某龙、张某强,希望能够托关系免于处罚,2019年10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梁某龙、张某强以帮助被害人处理交通违章需要“打点关系、请客送礼”为由,骗取被害人财物共计7505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龙、张某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骗取他人财物7505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梁某龙具有坦白情节,张某强具有自首情节,二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以从宽处理。梁某龙、张某强有前科劣迹,酌情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陈玉萍)

【责任编辑: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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