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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盗窃被判缓刑 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来源:宣城新闻网 作者:何盼 王敏 发表时间:05-11 09:01

宣城新闻网讯 “我知道自己违反了法律,也知道这样对小孩不好,可是孩子饿了,我就动了歪心思去偷电动车”,法庭上,被告人吴某某声泪俱下的说道。日前,郎溪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吴某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2019年10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吴某某在安徽省郎溪县建平镇多次趁被害人电动车未锁将其盗走低价销赃,经鉴定,盗窃价值共计12069元。经查,吴某某于2018年离婚,独自抚养女儿,作为女儿唯一抚养人,因为自己没有工作和生活来源才带着年仅四岁的孩子盗窃电动车。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吴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等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同时其独自抚养未成年幼女,从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成长、教育等方面,对其判处缓刑更为适宜,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庭审结束后,法官对吴某某进行劝诫教育,告知其行为侵犯了他人财产权,应当受到法律的惩处,再三叮嘱吴某某贫困不是犯罪的理由,在今后的生活中遵纪守法,通过自己的辛勤双手,为孩子营造良好健康的成长环境。(何盼 王敏)

【责任编辑: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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