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新闻网讯 2016年,王某向杨某借款44000元,后王某归还14000元,尚有30000元一直没有归还。杨某诉至郎溪县人民法院后,法院判令王某支付剩余借款。履行期限届满后,王某一直没有履行。杨某多方催要无果,遂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通过了解得知,王某虽家在郎溪,但常年在西南某省务工,很少回乡。近日,在日常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细心发现,王某可能已经回郎在家,遂于8月14日赶到王某家中将其带回法院接受财产调查。在法官告知可能采取的执行措施之后,王某主动一次性归还杨某全部借款30000元,并承担执行费用。
该案件从8月8日立案至8月14日结案仅用了6天的时间。快速高效的执行结案让杨某很是感动,8月14日下午,杨某向承办执行人员送来锦旗,称赞其“一身正气,执法为民”。()汪诚 张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