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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带鳄鱼“遛弯” 不听劝被罚500元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孙芮 发表时间:07-18 20:12

芜湖警方称其虽具有养殖资格,但不能在公共场所放养

中安在线讯 据新安晚报报道,7月16日,芜湖许多市民的微博、微信朋友圈都在转发一段视频:在一个平台上,一条1米多长的鳄鱼正在悠闲地散着步。从视频所在的背景来看,地点疑似芜湖市滨江公园芜湖大剧院附近。这条视频是否真实?鳄鱼究竟从哪里来?为此,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展开调查。

鳄鱼在同一地点出现两次

7月17日上午,记者从芜湖市公安机关了解到,视频内容属实。公安机关证实,视频中所出现的鳄鱼,是在滨江公园附近芜湖大剧院驻演的一家演艺公司的一位演员所有。视频里,鳄鱼的主人正在遛鳄鱼。

早在一个星期前,就有市民在相同的地点发现了这条鳄鱼,并向公安机关报了案。辖区派出所民警赶到了现场,找到了鳄鱼的主人。但这条鳄鱼是否属于野生保护动物,鳄鱼主人是否取得饲养鳄鱼的资质等问题,并不在公安机关所管理的范畴内,所以民警当时只能对鳄鱼主人进行了约谈,要求鳄鱼的主人将鳄鱼关在笼子里,不能在公共场所出现,鳄鱼主人当时表示同意。

没想到7月16日,这条鳄鱼再次出现在滨江公园芜湖大剧院附近的平台上“溜达”。尽管这次没有市民报警,但辖区派出所民警得到消息后,还是赶到现场进行了处置。

平时被关笼子偶尔“放风”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了位于滨江公园附近的芜湖大剧院,找到了鳄鱼主人所在的演艺公司。演艺公司负责人介绍说,鳄鱼的主人叫阿猛(化名),来自云南,今年26岁,是一名杂技演员。

“阿猛不是我们公司的员工,他是今年7月初从外地过来串场的。阿猛在我们这里表演的节目是杂技,叫‘中华特技’,其中并没有和鳄鱼有关的表演。阿猛是一个很优秀的杂技演员,曾经参加过湖南卫视的《谁是英雄》节目,表演的节目在国内多次获奖。”演艺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阿猛之所以带着鳄鱼,是因为他在外省有一场和鳄鱼相关的演出。因为他从云南过来,全国各地到处串场,所以就把鳄鱼带在了身边。”

该负责人表示,当时他第一次看到阿猛时,发现他身边带着一个铁笼子,知道是鳄鱼后,因为怕伤到人,所以一直叫他关在笼子里。这条鳄鱼有1米多长,200多斤重,可能是怕鳄鱼长期呆在狭小的笼子里对它有影响,所以阿猛偶尔会将鳄鱼带出来“放风”。

警方对其主人罚款500元

昨天下午,记者从芜湖市公安局获悉,7月16日下午,民警将阿猛传唤到派出所。通过调查,阿猛持有特种水产养殖许可证,具备相关养殖资格,但因为鳄鱼属于比较凶猛的动物,按照相关规定,不可在公共场所放养、遛玩。民警对阿猛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其作出了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同时也表示,市民在野外或江边看到类似的野生保护动物后,往往会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但野生保护动物的处置并不在公安机关受理的范围内。尽管公安机关会第一时间出警,但现场处置之后还是要联系并移交林业或渔政部门。芜湖市公安机关会以此事为契机,发函给相关主管单位,加强沟通协作,寻求更好的解决办法。

记者截至发稿时获悉,阿猛已经带着鳄鱼离开了芜湖,前往外省的一个景区进行演出。(新安晚报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 孙芮)

【责任编辑: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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