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0时27分,旌德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接110指挥中心指令,称旌阳派出所民警在城东路与江村大道路口与无名路接口路段拦截了一辆车牌号为皖EW2772的车辆,驾驶人唐某涉嫌酒驾。交管大队机动中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该男子经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4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驾驶人唐某6月15日晚和妻子一起在老丈人家吃饭,饭后与妻子闹了点口角,一气之下酒后驾车外出,准备回马鞍山老家,家人劝阻无果,唐某妻子亲属担心发生交通意外,于是求助了110,请求拦截车辆,并提供了车牌号。唐某从老丈人的家中开车出来,沿着一条路一直开,由于不熟悉旌德的路况,就把车停在某小区路口,在车上睡着了。派出所民警通过车牌号沿街寻找,在和顺家园小区路口找到了唐某,发现其酒驾,遂移交给交管大队处理。
随后,唐某被传唤到交管大队。这一时冲动赌气的违法行为,使唐某面临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胡小芳)
驾驶人唐某接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