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电视点播|专题专栏|视听|长三角 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三次警告仍抗拒执行 强制拘留前 “老赖”怂了
来源:宣城新闻网 作者:殷世琪  刘淑涓 发表时间:05-31 10:44

“法官,现在我能回家了吗?”距离浙江省诸暨市不远处的服务区,被执行人陈某在泾县人民法院执行款物交付单上签下姓名,小心翼翼地问道,得到执行干警们肯定的回答后,他终于松了一口气。就此,一桩前后跨越了七年的旧案在执行干警们的跨省突袭中圆满执结。

2012年11月,在泾县从事河沙开采的陈某以因资金周转为由向他人借款15万元,之后未按期归还,而是由当时为该笔借款作担保的申请人乔某代为还款。乔某随后向泾县法院诉请陈某偿还该笔款项,但陈某既未出庭应诉,后又未按照生效判决履行还款义务。乔某遂于2014年9月11日向泾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陈某系浙江省诸暨市人,离婚后居无定所且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只能暂时终本。

但法院执行干警一直保持着对陈某的查控,终于在今年4月得到确切线索,陈某现就在户籍地村委会。4月12日,执行干警们赶赴诸暨,通过调查确定陈某在该村委会任职,但当时刚好外出。由于执行工作繁重无法在异省久留,在向村委会主任请求协助执行遭拒后,干警们依法在其村宣传栏张贴执行通知书、法院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告知陈某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履行法定义务,并记录下公告栏中陈某的联系方式等信息,便匆匆回程。此后陈某一直未联系法院并拒接干警的电话。

5月20日,干警们通过查询该村委会值班表,推断陈某第二天应当在村委会,便再次赶赴当地。隔天早晨8点,摸排清楚的干警们突然出现在陈某办公室,将刚刚上班的陈某堵个正着。措手不及的陈某请求与乔某先进行协商,但过程中找借口讨价还价,村委会一工作人员甚至在旁干扰。干警们意识到陈某是在拖延时间遂决定立即将其拘传回法院。陈某不但不配合,反而不断挣扎意图反抗,干警在三次警告无效后使用警械强制将其带上警车。

“作为一名党员、村干部,理应以身作则遵守党纪法规,而不是做违法又无德的‘失信人’!”回泾途中,干警严厉批评了陈某抗拒执行、妨碍公务的行为,告知其拒不履行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包括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一听可能要拘留,陈某当即软化了态度,表示已经认识到错误并愿意马上还款,随后电话联系其朋友送来了15万元现金,该案顺利执结。( 殷世琪  刘淑涓

【责任编辑:柳生】

用户评论

已有0人评论
    新闻快报 阅读全部
    社会万象 阅读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