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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骗子集资诈骗老人被判刑 176名老人领回被骗款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陈成 杨运新 发表时间:05-27 11:34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听信他人投资能获得暴利,众多老年人将积蓄,拱手交给骗子公司最后损失惨重。经公安机关侦破,骗子最终被绳之以法。近日,芜湖市镜湖区法院将首批176人集资款发放到位。

2015年12月,李某某成立安徽合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租赁芜湖市汇金广场8间办公室,对外宣称公司与河南合浦公司合作金银花种植加工项目,利润丰厚。为扩大规模,向社会公众借款,许以高额利息,吸引老年人投资。从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李某某共向芜湖市543人次集资580万余元,本息均未能归还。案发后,芜湖市公安机关扣押李某某赃款22万余元。镜湖区法院于2018年12月作出判决,李某某犯集资诈骗罪等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对李某某违法所得22万余元发还被害人,剩余违法所得继续追缴,返还被害人。

镜湖区法院刑庭于今年2月将该案追缴违法所得财产刑移送执行局执行。为了尽快将被告人李某某赃款发放给被害人,承办法官认真核对受害损失及返还数额,经与办案机关充分沟通后,对被害人损失确定为5808900元,避免了后期发放的错误。根据各被害人的损失金额,按照受偿比例3.9%,计算出相应的领取金额,最高受偿为4670.33元,最少为136.79元。由于受害人基本上为七八十岁以上老人,法院最终决定和银行合作,将钱统一发放到银行卡,申请人只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将发放款打入银行卡中。(记者陈成 通讯员 杨运新)

【责任编辑: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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