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电视点播|专题专栏|视听|长三角 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泾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卜某等5人涉恶案件
来源:宣城新闻网 作者:陈丽 发表时间:04-17 15:54

宣城新闻网讯 4月11日,泾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卜某、曹某、徐某等5人寻衅滋事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卜某单独或伙同他人借故生非,持凶器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曹某、徐某、肖某、沈某伙同卜某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卜某、曹某、徐某在共同犯罪中其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沈某、肖某在共同犯罪中其次要或辅助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被告人沈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围绕共同犯罪、主从犯的认定、被害人是否存在过错等争议焦点开展辩论。本案将定期宣判。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准确认定恶势力和恶势力犯罪集团,坚决防止人为拔高或者降低认定标准。(县人民法院 陈丽

【责任编辑:柳生】

用户评论

已有0人评论
    新闻快报 阅读全部
    社会万象 阅读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