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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氏兄弟恶势力集团“漏网之鱼”宣判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4-16 09:49

宣城新闻网讯 4月15日,邵氏兄弟恶势力犯罪集团的“漏网之鱼”,曾负责邀集、接送赌博人员,并参与分红的另一主犯束俊,以开设赌场罪,被旌德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2017年8月至10月期间,束俊加入以邵民(已判刑)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旌德县城多处宾馆及周边户家等地开设赌场,组织人员以“摇单双”的形式进行赌博,并抽头渔利,根据邵民安排,束俊从宁国等地邀集、接送人员到场赌博,并参与分红。期间,该赌场组织开设20余场,每场参赌人数10人至30人不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0余人次,抽头渔利共计10万余元,其中,束俊分得抽金4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束俊为获取经济利益,加入以邵民为首的犯罪集团,并成为犯罪集团重要成员,伙同他人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束俊系主犯,且其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因赌博多次被行政处罚,酌情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自2013年开始,以邵东(哥哥)、邵民(弟弟)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逞强耍横,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通过强拿硬要、无事生非随意殴打他人进行寻衅滋事;2017年以后为了获取经济利益,纠集多人共同长期开设赌场,严重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破坏社会风尚。2018年12月27、28日,邵氏兄弟两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19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旌德法院 雷梅洁)

【责任编辑: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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