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新闻网讯 13年前的交通事故,12年前的执行案件,执行法官用心、尽力办案,八旬老人史某终于拿到了迟到12年的事故赔偿款。
2005年7月方某与史某发生交通事故,法院于2006年4月判决方某赔偿史某26078.1元。开庭审理时,方某拒不到庭,判决后更是对执行法官避而不见。执行法官数次与方某联系未果,案件不得已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时间一转眼来到2018年6月,在“江淮风暴”的空前执行和宣传力度下,年届八旬的史某再次来到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看到老人现状,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帮老人要到这笔执行款。冻结银行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多重手段下来,方某不得不“主动”现身。原来方某一直在外地打工,很少回旌德。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方某,动之以法、晓之以情,多次耐心工作之后,方某终于在11月15日将这笔赔偿款交到法院。
考虑到方某年岁已大且腿脚不便,执行法官亲自将赔偿款送到方某家中。等待了十二年,拿到执行款的方某脸上终于露出了舒心的笑容。(徐志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