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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人非法处置查封宝马车被逮捕
来源:宣城新闻网 作者:许卫华 雷梅洁​ 发表时间:09-20 10:30

宣城新闻网讯 作为被法院查封汽车的保管人,胡某理应保障被查封车辆不被损毁、转移、使用,但其却擅自将宝马车辆变卖,涉嫌构成犯罪,被旌德县法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非法处置的宝马车也已经被法院执行干警扣回。

2016年1月,叶某以购买的汽车提供担保,在旌德县某银行按揭贷款740000元,钱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后,叶某并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期还款,尚欠本金609407.16元及利息。旌德县某银行遂具状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2017年4月25日前叶某、钱某二人返还所有本金及利息。但调解书送达后,叶某、钱某并未履行调解书约定的还款义务,旌德县某银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期间,该院发现二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一辆宝马车,由于车辆在第三人胡某处,且其声称叶某已经将车卖给自己,在被执行人多次强调一定跟银行协商还款后,法院决定对车辆进行依法就地查封,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裁定书、查封财产清单,对查封财产依法张贴了封条,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同时告知胡某在保管车辆期间不得损毁、转移,非法院出具相应材料任何人不得移动和使用车辆。车辆查封后,叶某、钱某并没有履行还款义务,而保管人胡某竟然将已查封的宝马车偷偷转移变卖,导致车辆下落不明。

鉴于胡某作为保管人,恶意转移法院查封车辆,其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其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该院遂决定对胡某以涉嫌非法处置查封财产、扣押冻结财产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为了能够尽快查找到被查封车辆下落,该院采取一切查控手段,查找到被查封的宝马车在广州出现时,执行干警千里追击,连夜赶到广州,在宝马车出现的小区里蹲守两天,成功扣回车辆,依法保障了申请人合法权益。(许卫华 雷梅洁


【责任编辑: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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