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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代为还款成被执行人 言而无信遭法院强制扣划
来源:宣城新闻网 作者:刘淑涓 发表时间:05-24 11:35

宣城新闻网讯 车辆合伙人主动承诺为交通事故承担赔偿责任,却在签订和解协议后不知所踪,说好的按期赔款迟迟未见,死者家属无奈下申请恢复执行……5月23日,该案申请人在泾县法院确认领取51000元转账,这笔迟到了五年的赔偿款终于得其所属。

2012年8月,胡某驾驶摩托车与同向一辆重型货车相撞,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经泾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胡某和货车司机各负同等责任。经法院调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外,该货车所有人陈某须于2013年8月31日、12月31日前分两次赔偿胡某家属各项经济损失62000元。但陈某并未按协议履行,反而在赔偿了9000元后便“人间蒸发”,胡某家属向泾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陈某系青阳县人,遂委托青阳县法院代为调查,虽未查找到陈某下落,却意外找到了涉案货车合伙人吴某。吴某当即向法院作出书面承诺,表示愿意代陈某承担赔偿义务,并签订和解协议,约定自2015年起每年支付1万元,到2018年将剩余赔款全部履行完毕。

没想到,协议签订后吴某也失去了踪影。时间一年年过去,胡某家属始终没有等到说好的赔款,2018年1月23日,胡某家属向泾县法院申请对陈某恢复强制执行。

该案受理后,执行法官首先对案情全程进行梳理,将吴某追加为被执行人,并立即全面查控陈某与吴某的财产状况,最终在两人名下发现了足额银行存款。次日一早,执行法官便迅速赶往青阳县农村商业银行,将两人账户内应支付的赔偿款、迟延履行金以及执行费合计63980元扣划归案。由于胡某家属的电话无法拨通,执行法官只能想方设法与其取得联系,终于在5月23日,将扣除12000元司法救助金和980元执行费后的51000元如数交还。“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胡某家属满脸欣喜,笼罩在他们身边长达五年的阴霾就此散去,风暴之后的阳光显得愈发明媚温暖。(刘淑涓)

【责任编辑: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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