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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一审宣判:主犯陈文辉被判无期徒刑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7-20 17:48

央广网北京7月19日消息(记者柴安东)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备受关注的“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今天(19日)上午在山东临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主犯陈文辉被判处无期徒刑。

经过22天的等待,“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一审终于在今天宣判:“被告人陈文辉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其他六名被告人以诈骗罪,根据诈骗数额、拨打诈骗电话次数和造成对徐玉玉死亡的次要责任等,被判15年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60万元到10万元不等的罚金。上午11点左右,在宣判现场旁听的徐玉玉表大爷孙士才走出审判庭,第一时间把结果告诉家人,“最重的一个判了无期,有十五年的、十年的,最低的三年。”对于这个审判结果,他表示判得还可以。

被害人徐玉玉的死亡跟被告人的诈骗行为有没有因果关系是判决的焦点。法庭根据各种证据证实,徐玉玉平时身体状况良好,在高考体检中,也没有发现其他疾病或遗传病史。被骗后在派出所报案回家路上突然死亡。根据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原因分析意见书和庭审中鉴定人、有专门知识人的分析,也排除了机械性损伤、机械系窒息、电击及高低温损伤、中毒、脑源性疾病和正常的心脏疾病所导致的死亡。最终法院认定,徐玉玉在被骗后出现忧伤、焦虑、情绪压抑等不良精神和心理因素,可能会发生心源性休克而直接导致死亡,也可能引起潜在的极为罕见的心脏病发作,进而导致死亡。徐连彬在庭外一直闷不做声,因为这个事实焦点也是他心里的痛点,当审判书递到他手里的时候,他再也忍不住了:“我这个孩子没了,我现在光想闺女,想得晚上睡觉都睡不好。”

7名被告人中有3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但法院只认定了陈宝生、郑贤聪的自首情节,而没有认定首犯陈文辉自首,依据是陈文辉没有对犯罪事实如实供述,这包括他在九江市和新余市的诈骗犯罪事实和在网上大量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事实。但被告人退赔徐玉玉的9900元学费,被法院认定为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原告律师在宣判后表示,“法院里给了每个被告一个期限,上诉可以另行提起。”

徐玉玉案到今天告一段落,一年来,案件从侦破到公开审理和宣判的过程,这本身就是对社会大众普法的过程。但案件即便过去了快一年时间,仍然不时有人掉进电信诈骗的陷阱。目前,我国网络实名制不是基于身份证号码,而是基于手机号码。但问题是手机号和银行卡号虽然正在大力推行身份证实名,但仍然存在注册人和使用人分离的管理漏洞。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主任周长鹏认为,“目前,基于网络和电信的诈骗,实际与我们目前实行的手机号是否实名制有关系。在诈骗以后,受害人无法根据诈骗的信息,迅速地找到涉嫌犯罪嫌疑人的有关信息。虽然进行了报案,但由于警力不足、注册非实名制等一系列问题,导致很难进行侦破,也导致受害人不能够得到及时赔偿。从这一点来讲,导致了徐玉玉案的发生。相关部门,电信提供商、立法机构应尽快完善立法,能够使这些诈骗份子没有诈骗的机会,堵上网络安全的漏洞,从立法的层面上来解决目前已经出现的犯罪问题。”

【责任编辑: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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