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夜间,泾县黄村镇九义村居民王某云与丁家桥镇居民孙某娟因偷盗他人半袋鲜桃,双双被泾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六日处罚,并于当晚送宣城市拘留所执行拘留。
看到他人桃园中鲜桃成熟嘴馋,6月14日下午,王某云与孙某娟一拍即合,携带蛇皮袋,悄悄来到黄村镇九义村左家组后山他人桃园里偷摘桃子。半个小时左右,俩人各自偷摘了半蛇皮袋鲜桃。19时许,当俩人下山时,被承包桃园的业主张某军逮个正着,张某军当即报警。
经民警调查,王某云与孙某娟对偷桃之事供认不讳。警方在此提醒,偷盗他人财物,哪怕价值不高,除情节轻微以外,一律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刘俊、王响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