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新闻网讯 罂粟是鸦片、吗啡、海洛因等多种毒品的原植物,危害极大。宁国一男子却将罂粟种子与油菜籽掺在一起种植,触犯刑法,2016年12月5日,宁国市法院依法审结此案。
何某小学文化,一直在家务农,2015年9月的一天,何某到同村村民李某家中串门,得到若干罂粟种子。何某虽然知道罂粟是毒品原植物,却不了解种植罂粟可能产生社会危害性,抱着种植罂粟不会去危害他人的想法,何某将罂粟种子与油菜籽掺在一起,播种在油菜田里和菜园地里。2016年4月25日,两块地里种植的疑似罂粟植物被查获,共计509株。后经鉴定,509株植物样本均具有罂粟科罂粟属罂粟形态特征,为罂粟毒品原植物。
宁国市法院审理后认为,何某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明知罂粟是毒品原植物仍非法种植509株,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何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当庭自愿认罪,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现。根据何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宁国市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