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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爬上40米高塔吊扰乱公共秩序被拘留
来源:宣城新闻网 作者:陈桢、童彤、王响宁 发表时间:12-26 10:27

2016年12月22日13时许,一有男子自行拨打110报警电话,称其泾县安天康城小区爬上塔吊悬臂欲自尽。

接警后,泾县公安局快速反应,值班领导立即组织特(巡)警、医疗急救、消防、泾川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在现场,民警发现,伸泾川大道的塔吊悬臂距地面高度约40米,男子站在塔吊悬臂末端,十分危险。因吊悬臂伸向交通繁忙的泾川大道,引起很多群众围观,影响正常交通。见此情形,民警立即维护现场秩序,并通过喊话稳定男子情绪,同时,民警拨通男子手机,对其进行安慰劝导。

初步了解得知,男子为讨要工钱而采取极端行为。经现场研究,民警在电话中答复马上兑现其工资。可男子似乎有所顾虑,并不相信民警的答复。对此,民警并未放弃,而是不厌其烦地耐心进行心理疏导,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劝说,15时12分,男子自行从塔吊悬臂下到地面。

经查,爬塔吊的男子名叫余某瑞,32岁,是湖北省襄阳市场襄州区人。2015年9月、12月,余某瑞随同老乡张某到泾县安天康城小区工地做架子工,共11个工时,工资报酬2970元。工地项目部称,余某瑞的工资已结给其同乡张某,而张某一直联系不上,余某瑞称未拿到工资,故而采取爬塔吊的极端手段相要挟。

鉴于余某瑞所爬塔吊工地与其并无劳资纠纷关系,其爬塔吊后,导致工地停工,周边车辆、行人不能正常通行,已构成扰乱公共秩序违法行为,泾县警方依法对其做出行政拘留七日处罚。因其身体原因,暂缓执行。(陈桢、童彤、王响宁)

【责任编辑: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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