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电视点播|专题专栏|视听|长三角 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小贼行窃玩"专一" 作案"钟情"偷手机
来源:宣城新闻网 作者:肖世敏  李秀明 发表时间:08-30 08:44

宣城新闻网讯 明明可以靠技术吃饭,却偏偏要靠盗窃。宣城一名电焊工五个月内作案十五起,盗窃财物价值3万多元,最终该男子因盗窃罪被宁国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安某是一名电焊工,2014年7月8日曾因盗窃被行政拘留十四日,并罚款人民币1000元。这之后,安某不但不思悔改,反而变本加厉。2015年7月31日9时许,安某来到宁国市锦苑广场一家商店内,一边闲逛一边仔细观察,待无人之际,快速拿走被害人放在吧台上的手机,之后火速逃离现场。第一次作案得手后,安某担心被发现,一直没有动作,直到2015年9月10日,安某实施第二次作案,再次顺利得手后,安某更加猖狂,截至2015年11月10日,安某先后在宁国多处茶楼、会所、商店内行窃,作案手法如出一撤,窃得物品基本上都是手机,涉及三星、苹果、OPPO、vivo等多个品牌。2015年11月19日安某被抓获,2016年3月28日,安某被公诉至宁国市法院。

宁国市法院经审理认为,安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安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同时,安某具有劣迹且多次盗窃,依其犯罪事实和情节,故宁国市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柳生】

用户评论

已有0人评论
    新闻快报 阅读全部
    社会万象 阅读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