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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临时起贼心 再次盗窃获刑罚
来源:宣城新闻网 作者:张玲  冯晶蕊 发表时间:03-17 08:24

宣城新闻网讯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可郑某在自己有稳定工作的情况下,却对他人财物动起了歪脑筋,“一时头脑发昏就顺手拿走了”。近日,泾县法院审理该起盗窃案,被告人郑某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法官经过与其家属沟通得知,郑某小时候便在家“偷拿”钱花,但其母亲认为孩子顽皮未予重视。法官也建议,所有的父母在孩子出现不良习惯时一定要加以重视,严加管教,防止“小时偷针,长大偷金”,到头来只能害己害人。

郑某是灯具城的安装工,2014年12月4日下午,被告人受雇于泾县泾川镇某小区业主也就是被害人张某家安装灯具。15时许,被告人郑某趁独自在客厅工作之机,打开房主张某随手放置于餐厅角落塑料油漆桶上的手提包。从包内一女士钱包中窃取现金1600元,装入随身的“黄山”牌香烟中,并伺机将烟盒藏匿于楼下花圃旁下水道中,之后返回继续工作。被害人张某发现被盗后及时报警,民警在现场将被告人郑某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因其有前科,酌情从重处罚。鉴于郑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本案所盗现金已全部追回发还被害人,庭审中郑某自愿认罪,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遂判决如上。

【责任编辑: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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