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国家环保部发布2016年第60号公告,授予全国40个市、县、区“国家生态市、县、区”称号,泾县名列其中,标志着泾县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县。
近年来,泾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始终坚持“生态立县”战略,以打造“青清净静”魅力泾县为目标,大力实施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旅游、生态文化、生态家园“六大重点工程”,以决战决胜的姿态全力推进国家生态县创建各项工作。
为了保障国家生态县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泾县同时坚持并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三线四边”环境整治及矿山、河道采砂整治和生态修复等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环保大检查暨“绿剑行动”,以铁的决心、铁的举措、铁的手段、铁的纪律抓好环境整治,使得全县天蓝、山绿、水清优良的生态环境得以保持。
泾县将在国家生态县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全面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不断谱写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