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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属地管理”之惑: 要管没权,不管“背锅”
来源: 半月谈 作者: 发表时间:09-28 09:15

属地管理是乡镇街道基层干部口中的高频词。基层干部反映,一些职能部门以属地管理之名,把责任推给基层,而实际上乡镇街道既无权力又无能力承担,导致基层治理出现不少薄弱环节。而一旦出了问题,基层还得“背锅”。

“属地管理是个筐,什么都能往里装”

“现在是什么都属地管理,国土属地管理,环保属地管理,城管属地管理……我们乡镇没什么权力,但出了问题都是我们的。”江苏泰州一名镇党委书记告诉半月谈记者,属地管理被滥用,成为上级职能部门推卸责任的借口。“基层信访维稳压力很大,每到关键节点,上面就四个字——‘属地管理’。”

“一个一个包袱往下扔,省市有什么重要的工作,县里部委办局就把任务下发到乡镇,职能部门反而成了‘文件中转站’。”江苏宿迁一名乡镇干部说,一些职能部门本是责任主体,现在都成了督查主体。把责任甩到乡镇后,通常以县区某分管领导成立领导小组的名义,动不动就下来督查落实。

“属地管理包含‘谁主管谁负责’的意思,现在却断章取义,不提‘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变了味。”江苏泰州某街道办党工委书记表示,属地不仅指地域的属地,也指责任和职能的属地。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认为,现在基层属地管理变成责任属地,但权力并不属地,权力和责任不对等,很多基层干部感觉责任非常重,但是没有权力来完成上级所下达的任务。

“管而不理,想管没理”

“乡镇街道责任很多,但权限较少。”江苏淮安一副镇长告诉半月谈记者,基层执行上层的决定和政策,但缺乏相应事权,属地管理说起来轻松,但是要执行好难度很大。半月谈记者了解到,乡镇街道不仅人员紧张,而且不具行政执法权,承接起责任来没有抓手。

“尤其在一些技术性较强的领域,例如‘三防’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给乡镇带来的压力极大。”粤北某镇副镇长说,由于乡镇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对一些违法乱纪行为无法分辨,例如盗采稀土,其工艺非普通人所能理解,即使巡查发现有可疑行为,也难以辨别其行为性质。

“在群众眼里,乡镇政府就是万能的,什么都要负责,但是乡镇没有执法权啊。”江苏盐城某镇党委书记说,所在乡镇条线上的环保、国土、住建、水务现在都上收一级,原来乡镇七站八所实行双重管理,现在都收回条条上去了。“没有执法权怎么管理?想管也管不了,结果就是‘管而不理,想管没理’。”

“有的上级职能部门只强调自己部门的工作重要,把常规性工作变成突击性任务,并且存在上级各部门安排工作相似或交叉现象。”广东惠州一名镇党委书记告诉半月谈记者,在乡镇工作人数、人员编制并无明显增加情况下,工作任务陡然增加。实际上,上级职能部门就是以属地管理名义向基层压派任务。

行政管理应权责一致

“不能把一些乡镇街道管不好、不该管的职责任务推卸给基层政府,应该根据职责相符的原则来规范属地管理体制。”庄德水说。不少基层干部表示,应理顺县区与乡镇街道的职责关系,二者之间的权责应分明,事权和支出责任也应统一。

应建立乡镇街道事权清单制度,赋予乡镇街道履行事权相匹配的财力。乡镇街道法定事权,由县区和乡镇街道共同承担。县区级政府和部门授权事项,由县区本级承担。清单外事权,按“谁交办、谁出钱”的原则落实支出责任。

应按照“依法下放、能放即放、权责一致”的原则,凡是下放的管理权限应事先充分征求乡镇意见,列出详细的放权目录,明确县区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的职责,确保权限及时下放、规范承接、有序运转。此外,还应建立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在乡镇街道范围内实行综合行政执法。

应推行差异化目标考核。强化乡镇街道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结合乡镇街道自身特点和发展需求,优化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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