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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吴宁涉黑判20年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7-23 20:58
 

吴宁在法庭上。

     沈阳市中法6月24日对原沈阳市人大代表吴宁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一审判决,数罪并罚,判处吴宁有期徒刑20年。

    法院审理查明:1988年,吴宁创建沈阳食品批发站,网罗高海洋等有违法犯罪前科劣迹或社会闲散人员,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采取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活动,成为具有一定影响的黑恶势力。1998年,吴宁又成立沈阳南风房地产有限公司。

    吴宁在攫取经济利益的同时,又巧取政治利益,成为区、市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为自己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建立保护伞。他还腐蚀、贿赂国家工作人员,为其犯罪集团的暴力和经济活动提供帮助,使得其得以顺利聚敛财富,逐渐形成人数众多、骨干成员相对固定的犯罪组织。

    法院一审判决:吴宁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抢劫枪支、偷税、非法持有枪支、寻衅滋事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

    该犯罪团伙其他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至18年。 (记者 刘佳)

    沈阳原人大代表吴宁被控涉黑抢枪等10宗罪(图)

    根据公诉人的指控,1988年被告人吴宁创办了沈阳康阳食品批发站,他以此为依托网罗了被告人高海洋等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在铁西区形成了具有一定影响的黑恶势力。之后又成立了沈阳南风储运公司、沈阳吴宁出租汽车有限公司。1999年,吴宁成立了沈阳南风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始开发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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