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大唐万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向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法院于2015年12月9日依法裁定受理大唐公司重整申请,同时指定大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并于2015年12月29日裁定大唐公司及其子公司安徽盛唐永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宣城市大唐万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宣城盛安商贸有限公司合并重整。为使大唐公司重整工作平稳、顺利推进,市委、市政府明确了“依法处理、法院主持、政府支持”三项原则,成立了北门旧城改造项目协调小组,支持大唐公司重整工作,以妥善处理好、保护好广大被拆迁安置户、购房户等群体合法权益。
破产重整又称公司重整,是指在企业无力偿债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保护企业继续经营,实现债务清理和企业调整,使之摆脱困境、走向复兴的再建性债务清理制度。其系破产程序中的一个特别阶段,重整成功则企业恢复正常经营,失败则可能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管理人进驻大唐公司后,为维护被拆迁安置户、购房户的正当利益,已梳理相关问题,并就其中最为突出的安置房建设、商品房交付、拆迁过渡费发放等问题研究可行性方案,在报请人民法院批准后逐步实施。
同时,债权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管理人希望债权人按照程序申报债权,帮助、配合管理人及时、有序地开展债权申报登记工作,确保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促进重整工作目标逐步实现。
现就大唐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协调小组及北门棚改办已经开展的工作及下一步工作安排通报如下:
一、征迁安置工作情况
1、基本情况:项目自2008年3月实施以来,截止目前,累计已完成拆迁4550户,占5169户总拆迁任务的88%(尚有619户待拆)。安置约4299户5527套(其中现房安置2742户3565套,期房安置1557户1962套),约剩251户300套待安置。
2、为加大项目征迁工作力度,2015年8月市政府从市区相关单位抽调143名干部,脱产负责250户被拆迁户征迁包保工作。截止2016年1月底,北门改造项目共完成征迁任务205户,完成率为82%。
3、被拆迁户较为关心的问题
(1)北门旧城改造区域拆迁过渡费是否能按时领取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签订主体是市土地收储中心与被拆迁户,该协议将继续履行,不受大唐公司重整工作影响,拆迁过渡费将于每季度的中下旬集中登记发放。
(2)盛世御景项目和敬亭春晓项目安置房何时能交付
经北门旧城改造项目协调小组和北门改造办与相关单位协商,正在加快盛世御景和敬亭春晓项目拆迁安置房的建设工作,以便及时交付给被拆迁安置户。盛世御景项目已于2016年1月10日开始交房,现已交付260户,敬亭春晓项目也即将启动交房工作。
(3)大唐公司代收的购房户契税、维修资金及工本费等代办房产证费用是否能退还
大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代收并挪用了购房户契税、维修基金及工本费等代办房产证费用共计481.573万元,涉及户数约450户。为使该约450户购房业主尽快办理房产证,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目前北门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已筹集到资金,专款用于返还购房业主所缴纳的契税和维修资金等办证税费,春节后将根据代收凭证逐户退还,由购房户自行完善办证有关手续。
4、下一步工作安排:将继续加大征迁工作力度,确保项目净地交付,尽快开工。
二、管理人工作情况
1、债权申报工作
根据法定程序及管理人的工作部署,大唐公司重整债权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26日。债权管理部于2016年1月4日至1月19日对大唐财富广场1-4幢商铺,7、8幢住宅房以及凤凰城住宅房等购房类债权进行了申报登记。截止目前已申报633户,管理人正在组织人员进行审核。尚有100余户购房类债权正陆续申报中,建议该部分购房者能在指定期限内积极申报,以便在债权人会议上更好地行使自己的权利。
2、敬亭春晓项目所涉债权人债权申报问题
敬亭春晓项目是大唐公司第一分公司项下的建设项目,现已纳入大唐公司重整之中。目前,宣城金徽天骏置业有限公司已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该公司系敬亭春晓项目实际投资人为由,请求确认该公司享有该项目所有者权益,该案正在审理中。为了不影响大唐公司重整工作的正常推进,该项目债权申报工作将按楼号分时段进行,初步确定于春节后陆续展开,具体申报时间等待管理人通知,涉及敬亭春晓项目的购房者请予以关注。
3、债权人会议召开方式
因债权人人数众多,债权人会议将采取现场会议加网络直播的方式进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16年4月10日上午9时召开,会议现场设在宣城市昭亭中路56号红星礼堂。债权人会议表决投票均通过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大案件审理信息公开平台投票系统进行。会议召开的具体事项、投票规则等将在该网站发布,相关法律文书均在上述平台予以公开。
4、债权人较为关心的问题
(1)如何保护购房户(包括敬亭春晓项目购房户)的权利
对真实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将依法保护。大唐公司管理人正在组织恢复施工,以尽快交付购房户所购房屋,对延期交房违约金待调查清楚后依法定程序处理。所购房屋在条件成熟后,将正常办理备案、交付、办证事宜。要求退房的,因重整期间大唐公司不能清偿债务,其房款只能作为普通债权申报,在大唐公司今后的债务清偿中可能遭受损失,请注意其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2)如何保护工程施工单位的权利
对大唐公司拖欠施工单位的工程款将依法定程序处理,符合建设工程优先权法定条件的工程款将依法予以保护。
(3)如何保护其他债权人的权利
对其他债权人(有抵押担保的债权人和普通债权人)的权利按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予以保护。
(4)所有相关当事人如何按法定程序依法行使权利
大唐公司重整已进入司法程序,涉及的所有相关当事人(含被拆迁安置户、购房户、施工单位、其他债权人、公司员工等)均应按法定程序依法行使权利,不得妨害司法程序的依法推进,违者将可能受到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商业房(商铺)的返租问题如何处理
待调查清楚后依法定程序处理。
(6)未办理按揭贷款的何时办理
待所购房屋开始复工后再通知办理。
(7)已办理按揭贷款的是否需要继续还贷
购房户用按揭贷款支付购房款的行为,与大唐公司房屋销售有关联。但是,购房户与银行之间的贷款关系是独立的,大唐公司未按期交房,不能成为购房户拒绝归还银行贷款的理由。若购房户不归还贷款,则会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对自己以后在银行贷款及其他生产经营和日常生活消费将产生不良影响。若银行诉讼要求购房户还款,购房户仍拒绝还款,则银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购房户其他财产(如银行存款、工资、公积金、房产、车辆等)。购房户若被法院列入失信者名单,将给自己的生活带来极大不便。
(8)因大唐公司未办理产权证或其他违约行为,已接受房屋的购房户能否拒付物业费
购房户入住成为业主后,其与物业公司发生物业服务关系。物业公司提供了物业服务,业主即应按约交付物业费。大唐公司虽然与物业公司存在关联,但二者是不同的企业法人,大唐公司的违约行为不能成为业主拒付物业费的理由。
三、协调小组工作情况
1、在协调小组的努力下,目前北门旧城改造项目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形势总体平稳。
2、关于推进第一批、第二批项目复工的建议已报送管理人,管理人经过研究论证并报经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开展第一批项目谈判,春节后第一批项目将(完善相关手续后陆续)复工建设。管理人正对第二批项目复工进行研究论证。
再次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对北门旧城改造项目的关心和关注,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大唐公司管理人有信心,也有能力依法妥善处理好广大被拆迁安置户和债权人所反映的问题,确保大唐公司重整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