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波(1906-2005),男,1906年生于安徽省泾县。1939年6月参加革命工作,194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抗日战争时期任晋察冀干部大队参谋,第十八集团军野战政治部统战部、驻洛阳办事处干事、秘书。后奉调到延安,在中央统战部担任传记委员会编辑。历任陕甘宁边区财政厅秘书主任,晋察冀边区粮食局副局长、代理局长。
解放战争时期兼任晋察冀野战军后勤司令部供给部副部长,晋察冀边区财经办事处处长,华北解放区财政厅副厅长,华北人民政府财政部副部长。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央财政部办公厅主任、部党组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中央财政部副部长、党组成员,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党组副书记,财政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兼任国务院财贸党委副书记。
“文革”期间遭受迫害。1978年后历任财政部顾问,财政部部长、党组书记,财政部顾问、党组成员。1988年离休。2005年2月21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9岁。
是党的第八、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五届全国政协常委。